本中心接受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委託,自96 年起編製「福爾摩沙功能性學業能力測
驗」(以下簡稱本測驗)的,在96年主要進行測驗架構的訂定與測驗內容的擬訂,97 針對96
年編製之測驗,參酌專家效度之建議持續進行修訂,並選定中部地區四所高職之綜合職能科、
一所特殊教育學校高三學生,以及一所國小三~六年級學生(相當於中、輕度智能障礙者智
能水準)進行預試,並繼續修訂施測內容與方法。在98、99 兩年,利用97 年修訂之指導手
冊、題本,進行施測人員訓練,進一步收集全台北中南三區共450 筆常模資料,並在99 年下
半年進行常模資料之整理與分析,撰寫報告及測驗的使用手冊,期能應用與推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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